时间:2023-07-26 10:45
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 2013 年就发布了《儿童耳及听力保健技术规范》。该规范的制订是为了早期发现听力损失,及时进行听觉言语干预及康复,保护和促进儿童的觉和言语发育,减少儿童听力和言语残疾,提高儿童健康水平新生儿期听力筛查后,进人0~6岁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在健康检查的同时进行耳及听力保健,其中6月龄、12月龄24 月龄和 36 月龄为听力筛查的重点年龄。在临床工作中经”会见到由于3岁人园体检听力检查未通过到医院就诊的患儿
在该技术规范中,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。
(1)耳外观检查:检查有无耳郭畸形、外耳道异常分泌物、外耳湿疹等。
(2)听力筛查:运用听觉行为观察法(见表2)或便携式听觉评估仪(见表3)进行听力筛查。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,可采用筛查型耳声发射仪进行听力筛查
表2 0~3岁儿童听觉行为观察法听力筛查阳性指标
表3 0~6岁儿童听觉评估仪听力筛查阳性指标
(室内本底噪声<45dB(A))
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,应当予以及时转诊至儿童听力检测机构做听力筛查,筛查流程见图 5,以进一步诊断:
①听觉行为观察法筛查任一项结果阳性。
②听觉评估仪筛查任一项结果阳性。
③耳声发射仪筛查未通过
图5 儿童听力筛查流程
摘自《疾病预防与控制》—龚树生●主编